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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道路救援基金谁来偿还
释义
    法律分析:一般是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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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