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会,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或为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或用人单位还是不支付报酬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发向企业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工资的,要加发25%的工资作为赔偿金,而在劳动行政部门期限内仍不支付的,要按照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展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