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与风险有关的情况,保险公司有权依据不如实告知原则拒绝赔偿。但被保险人应提供证据证明已如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拒赔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致使保险人承保后发现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和被保险人告知的情况不符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利用合同的缺陷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保险人主张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应当举证证明;被保险人主张已如实告知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