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债权纠纷中,只有合同之债可以协议管辖。 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包括: 1、因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而无效; 2、因起诉时无法确定管辖法院而无效; 3、因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约定管辖无效。 4、因违反相应法律规定而无效。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