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罚金与民事债权执行顺序怎么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民事债权先于刑事罚金执行。在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费用的,应该按照医疗费用、被害人损失、民事债务、罚金与没收财产的顺序,也就是“先民后刑”的顺序。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当刑事罚金与民事债权同时存在时,优先执行民事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其他民事债务; 罚金; 没收财产。 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前款第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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