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有什么义务和权利 |
释义 |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如下: 1、占有、使用房屋的权利; 2、获得使用期间收益的权利; 3、有限购买权; 4、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解除合同的权利; 5、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的义务; 6、按照约定交纳租金的义务; 7、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二十条规定,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租房出现漏水的纠纷怎么办? 租房漏水纠纷可以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如果房东没有履行维修义务造成漏水,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如果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使用,造成的漏水,则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能够导致租赁合同终止的事由判断标准 可以导致租赁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有租赁期限届满、合同提前解除、租赁物灭失毁损。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条 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