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票据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怎么认定 |
释义 |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票据诈骗的犯罪分子串通,即在实施票据诈骗的前后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策划、商量对策、充当内应,为诈骗犯罪分子提供诈骗帮助的,应以票据诈骗共犯论处。 一、刑法193条贷款诈骗罪立案标准具体是指 贷款诈骗罪的具体立案标准如下:诈骗数额达到二万元以上。构成贷款诈骗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信用卡诈骗罪是根据什么构成的?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的信用证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使用作废的信用证,骗取信用证以及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确无诈骗故意,即使违反有关信用证管理规定获取了财物,也不能以犯罪论处。 三、信用卡诈骗罪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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