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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公证处公证流程
释义
    

法律主观:
    


    关于公证处办理 继承 公证 的回答为 1、被 继承人 的 死亡证明 。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员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   2、遗产证明。如: 房产证 、 土地使用证 、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 公积金 、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证明文件。办理 房产继承 还须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调取《房屋信息摘要》。   3、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须详细写明死者的父母亲情况(姓名、 身份证 号、是否在世以及死亡时间)、配偶情况(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原配、离异或死亡日期)、子女情况(包括婚生及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具有 扶养 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或死亡日期),已死亡的人员可不写身份证号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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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7:2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