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调岗员工不同意上仲裁会赢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是否能仲裁成功,您要看公司是否能出具您不能胜任目前岗位工作的相关证据,如果公司不能出具证明,且公司与您对于调岗这件事双方协商不一致的话,公司强制要求您调岗或以此为由变相降薪是违法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申请劳动仲裁的胜诉率就会比较大。 一、调岗是否为变相辞退 换岗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不属于变相辞退: 1、岗位调动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必然需要,必须符合公司发展,并经员工同意; 2、调岗一定不能为了惩罚和侮辱员工; 3、岗位调整必须与原岗位相关联,待遇必须与原岗位持平或上升; 4、岗位调动必须符合员工的实际情况。人员匹配越高越好。不得随意安排不合适的员工; 5、员工不能胜任现任职位,用人单位必须提供证据,然后安排合适的职位;否则,不排除变相辞退的可能性。 二、离职是否能马上取公积金 离职是否能马上取公积金取决于户籍所在地是否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如果目前的户籍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能提取。本市户籍只有在辞职两年后才能提取;如果目前的户籍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且两者不在同一行政区划内,可以提取,即外国户籍可以辞职,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终止证明、公司在辞职时提供的公积金相关信息,特别需要让公司为您出具公积金提取证明、原件和复件,以便提取所有公积金。 三、末位淘汰制合法吗? 通常,公司对考核成绩排名末位的员工会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但其实这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公司要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员工不胜任本职工作;(2)对员工进行了重新培训或者调岗、重新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3)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新岗位。出现以上情形,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只是简单的依据员工在绩效考核中排名末位便认定其不能胜任工作并解除,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不能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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