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基地土地性质是指土地的经济用途和政策性质,是政府和社会对土地进行规划和管理的依据。 1、一般而言,基地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公共服务用地、旅游用地、绿地、农业用地、林地、牧场等。居住用地是指主要用于居住的土地,可分为住宅用地、集体宿舍用地、机关团体宿舍用地等; 2、工业用地是指主要用于生产、加工、仓储等工业活动的土地;商业用地是指主要用于贸易、商业活动的土地; 3、公共服务用地是指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文化场所、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旅游用地是指主要用于旅游活动的土地;绿地是指主要用于绿化的土地;农业用地是指主要用于耕种、放牧等农业活动的土地;林地是指主要用于林木种植的土地;牧场是指主要用于牲畜饲养的土地。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 土地性质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其中: 1、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2、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包括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性用地,比如农村的广场等); 3、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比如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 综上所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