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存续期间给孩子买的理财产品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退保:若保险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孩子配置的,可选择退保分割现金价值。不退保的情况下:1、若买的是寿险中的死亡保险,也即孩子身故后,受益人能领取保险赔偿金的一种保险。选择不退保的可由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把相当于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补偿给原配偶,然后把受益人变更为自己。2、如果买的是寿险中的生存保险,即孩子存活到一定的年数,就能获得一定数额保险金的一类保险,如养老险等。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只能是被保者自己,也即孩子。此时,父母给孩子交的保险费视为父母对孩子的赠与,按合同法对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除法定的情况外,赠与不能撤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十四条 保险合同以子女为受益人的,夫妻离婚后,作为投保的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对方提出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要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于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后,夫妻又离婚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涉及保险的纠纷: (一)一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或其亲属为受益人的,应当给予对方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的补偿。 (二)一方为投保人,对方或其亲属为受益人,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对方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请求,但该方当事人应当给予投保人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一半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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