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遗嘱可以由继承人书写吗 |
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不能由继承人书写。代书遗嘱的应当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书写,而继承人不能作为见证人,所以不能由继承人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