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和遗嘱执行人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遗嘱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的区别:遗嘱继承人是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遗嘱执行人的权力是: 1、确认遗嘱真实性、合法性;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就遗产情况作书面报告说明; 5、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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