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有权拒绝单位要求的加班吗 |
释义 | 劳动者一般有权拒绝单位要求的加班。单位安排加班时,一般需要与劳动者、工会组织协商一致,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的,可以拒绝。单位并不能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前提条件 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 1、用人单位确有生产经营需要; 2、用人单位已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 3、延长的时间不违反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二、员工不接受工作量的增加违法吗 员工不接受工作量的增加不违法。若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增加的工作量不属于劳动者本职工作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过年强制加班怎么进行举报 过年强制加班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前往劳动部门或者拨打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都可以的。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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