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包人不给付工程款,可以找开发商要吗? |
释义 |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法院可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当事人。发包人仅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拓展延伸 追讨未付工程款: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分包人拖欠问题 当分包人不给付工程款时,您可以通过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您可以依据合同条款,向开发商提出要求,要求其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如果开发商拒绝支付或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您可以聘请律师起草并递交起诉状,向法院申请追讨未付工程款。在法庭上,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合同、发票、支付记录等,以证明分包人的拖欠行为。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裁决此案。请注意,法律程序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费用,但这是一种有效的解决途径,可以帮助您追回应得的工程款。 结语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分包人不支付工程款的问题是一种可行的选择。您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并在必要时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当事人。如果无法达成解决,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来追讨未付工程款。请记住,法律程序可能需要时间和费用,但这是一种有效的方式,可以帮助您获得应得的工程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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