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经济纠纷仲裁的方式: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及附件。 3.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预交仲裁费用。 4.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 5.仲裁委员会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庭审理。 6.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