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离婚起诉中女方可以伪造债务吗 |
释义 | 女方在离婚起诉期间伪造债务的男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当事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女方有伪造债务、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离婚婚前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婚前婚后财产分配如下: 1、取得结婚证后,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2、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3、关于离婚后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除了重新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外。 另一方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应给予适当帮助,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而付出更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对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变卖、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隐瞒、转移、变卖、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离婚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后,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发现有转移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发现另一方已经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实施了转移隐藏财产的行为,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不分或少分财产给对方。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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