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进行清算要具备哪些程序 |
释义 | 公司进行清算的程序主要有: 1、成立清算组,清算财产; 2、制定清算方案,清偿各项税费; 3、清算结束后,制定清算报告; 4、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的注销登记并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一、公司亏损能注销不! 可以。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一、依法成立清算组。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五、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六、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清算后发现的债务如何处置 公司清算完成后,发现有债务未清偿的,应该清算债务,债务清偿完毕,有剩余财产的,分配给股东,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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