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履行和解协议后,申请执行人反悔的,反悔无效,应该按法院执行协议的约定履行。未按协议履行的,对方有权请求法院按照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强制执行。除非有证据证明,申请执行人是在被胁迫或欺诈情况下与另一方签订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可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原法律文书的执行。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