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有四要件:侵犯社会管理秩序,组织成员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阻止正常治疗导致死亡,主体为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法律分析 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有四个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客观表现为组织会道门、欺骗成员或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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