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债权债务抵消的成立条件具体有: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如果债务还没有到清偿期,债权人就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