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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需要哪些材料
释义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需要的材料有: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
    2.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买卖双方带上身份证复印件。
    一、买拆迁安置房需要什么手续
    拆迁安置房的购买流程是: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二、继承房产如何过户?
    根据有关规定,继承房屋后想要办理过户登记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登记信息核档证明(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原件);
    5、继承权公证书或公证书及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6、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平面图(原件);
    7、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坐落门牌号码证明(原件);
    8、登记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权属证书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未设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市、县,暂由入民政府作为发证机关,并委托下属房地产管理单位具体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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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10: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