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如何垫付和追偿?交强险理赔怎么处理? |
释义 | 交强险如何垫付和追偿?1、抢救费用垫付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2、垫付标准(一)按照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抢救地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二)被抢救人数多于一人且在不同医院救治的,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或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按人数进行均摊;也可以根据医院和交警的意见,在限额内酌情调整。3、垫付方式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4、追偿对于所有垫付的案件,保险人垫付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追偿收入在扣减相关法律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追偿费用后,全额冲减垫付款。交强险理赔怎么处理?首先要向保险公司提供购买保险的保险单,理赔申请书、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或者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不予以支付,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交强险赔偿金额是怎样的?根据规定,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康复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财产损失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中医疗费又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整容费。赔偿金额1、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民币;2、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3、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4、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最高限额: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最高限额为100元人民币;死亡伤残赔偿最高限额为11000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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