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装饰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装饰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 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 如果不在总公司授权范围之内签的合同,该合同就属于是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由总公司进行追认才会发生效力。 一、分公司是否能单独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可以单独签订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财务、经营管理方面隶属于总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签订外部合同: 1、分公司可以单独签订合同,但一般需要总公司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在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签订合同的一定权利,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追认超出代理权签订的合同。在相应时间内未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时间为一个月。 二、分公司签订合同由总公司承担责任 分公司签订合同由总公司承担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 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 三、分公司可不可以签订土地转让合同 分公司可以签订土地转让合同。。虽然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经营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但一般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司法实践一般不是因为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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