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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复议决定主要有哪些
释义
    行政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
    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维持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行政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变更决定有哪些规定
    根据执行主体、被执行人和执行时间的不同,行政复议决定执行的种类可以分别划分为:[1]
    1.复议机关或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的强制执行;
    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对被申清人强制执行或对申请人强制执行;
    4.先行执行或行政复议决定生效后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包括哪些
    《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的基本决定种类有哪些
    一、维持决定,限期履行决定,撤销、变更决定,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二、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里面的主要内容是哪些
    您不服被申请人孝南区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6月21日作出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孝南环改字[2016]1311号),向孝南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由于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您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孝南政复决〔2016〕17号)。请您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孝南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若您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0日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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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4: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