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法院将判决书送达羁押场所的一个月内,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实践中罪犯必须在监狱集训点集训两个月左右由省监狱管理局进行分配,正式下队后监狱在五日内通知家属,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