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对于未成年人打赏主播钱能否追回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未成年人参与网络平台直播过程中的打赏行为,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才能生效。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行为无效,应予以返还。对于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他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网络打赏所花费的支出更应退还。 法律分析 可以,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参与网络平台直播过程中,通过“打赏”等方式支出的款项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该付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举重以明轻”,对于不满八周岁的孩子们来说,因为他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打赏”所花费的支出,更应该退还。 拓展延伸 未成年人打赏主播钱的追回规定:民法典的保护措施及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打赏主播的钱是否能够追回,存在一定的保护措施和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未成年人在进行网络打赏行为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具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符合合理消费能力等。如果未成年人在没有合法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打赏,可以主张无效,有权要求追回所支付的款项。此外,主播也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包括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未核实打赏人的年龄等。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家庭环境等,以确定追回打赏款项的可行性。总之,民法典对于未成年人打赏主播钱的追回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秩序。 结语 未成年人参与网络平台直播过程中的打赏行为需符合法定代理人同意和合理消费能力,否则行为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有权要求追回支付款项。主播也应承担法律责任,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和核实打赏人年龄的责任。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和家庭环境,确定追回打赏款项的可行性。民法典的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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