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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人立遗嘱需要所有子女在场吗
释义
    子女是否在场,不是判断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即使一个抄子女都不在场,只要遗嘱人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一份遗嘱合法有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行为能力,即遗嘱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作出遗嘱意思表示;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他人的威胁、逼迫等;
    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具有独立的处分权;
    4、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生效要件。
    5、遗嘱中给继承人中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遗嘱的形式有口头遗嘱、录音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五种。每种遗嘱形式都需要符合法律要件
    二、不能是遗嘱见证人的人员有哪些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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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内容由 王丽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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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4:3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