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是什么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各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不得以婚丧、搬家、建房上梁、购置新车、生日庆祝、商铺开业等名义在禁售禁放区域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不执行相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烟花爆竹燃放条列》 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