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双方同意离婚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且一般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离婚登记,若存在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结婚登记不在我国办理等情形下,只能诉讼离婚,不能协议离婚。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