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 警告 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疫情期间公司要求上班是否合法要分情况,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 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规定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如果在2020年2月3日之前要求正常上班,就不合法。如果在2月3日以后企业申请复工成功,要求上班,则合法。不过具体还要看当地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