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离婚人士买房需要给多少首付”这个问题,需要首先了解名下有无房屋,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有购房或贷款,确定再次买房是否属于第二套普通自住房,也就是俗称的“二套房”,如果不属于二套房的情形可享受首付优惠政策。以北京为例,根据现行住房信贷政策,购买商品住房家庭在北京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分别是35%、40%,经适房、自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名下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分别为60%、80%。适用首套房贷款政策的,共有产权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按照政策性住房执行,不低于30%;不适用首套房贷政策的共有产权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参照普通住房执行,不低于60%。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