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变征地用途是否违法? |
释义 | 要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人无法从公司得到清偿或者得不到足额清偿有权向清算组成员要求侵权损害赔偿。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破产程序启动后债权人应当如何申报债权 破产程序启动债权人要在接到清算组成立通知三十日内或者自清算组成立公告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如何实现债权 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实现债权主要有如下几种路径: 一、行使别除权、取回权、抵销权。别除权指将破产人特定的财产从破产财产中区别排除出来授予债权人就该财产变卖所得价。取回权指财产权利人享有的不依据破产程序而从管理人处取回其财产的权利。抵销权是指债权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对债务人负有的债务无论其债权与所负债务种类是否相同也不论该债权债务是否有期限或者负有条件均可以用该债权抵销其对债务人所负债务的权利。 二、督促管理人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追索债权破产企业的对外债权在破产程序终结前由破产管理人清收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有破产财产的破产管理人清收该债权的权利。 三、督促管理人追回破产企业被不当处置和侵占的财产在债务人无力偿债或将陷于无力偿债的情况下债权人、破产企业管理人对于债务人的财产存在着公平清偿和企业维持的合理预期。 破产公司的债权人该怎么办 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有权利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由管理人对其债权进行确认进而参与到破产分配。申报债权时需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债权人为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债权人为公司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前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如被委托人是员工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如委托律师申报的还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所函及律师证复印件。 破产债权和普通破产债权有没有区别呢破产债权与普通债权的区别 一般债权和破产债权的区别具体有以下几点: 1、履行债的意愿不同。普通债权是当事人依一定法律事实由合同约定或民法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它的履行是由债务人根据债的内容自愿完成的而破产债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要通过破产程序而受到清偿。 2、履行债的程度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是通过债务人的行为或不行为而实现的它一般不受债务人财产的限制债务人在完成特定行为中必须如数完成义务。而破产债权则要受债务人财产即破产财产价值的限制。破产债物人仅在破产价值内履行债务或如数履行、或不如数履行(比例偿还)甚至根本不履行。 3、产生的条件不同。债权的享有人在享有债权的同时往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而破产债权人是在债的关系中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享有财产请求权债权是破产债权取得的前提和条件。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破产公司债权债务怎么申报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二、申报的程序 新破产法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 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 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 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该内容由 李晓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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