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诉时效中断有什么条件 |
释义 |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的时效进行中,由一定的法定事由而产生的,使得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应该要暂时停掉计算诉讼的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的事由而发生的,诉讼时效中止之前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在继续进行的期间并且合并计算。而且中止的时间过程不会计入时效期间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一、时效中止和时效中断 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1.权利人提起诉讼2.权利人在诉讼外向义务人提出权利要3.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可以吗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是可以的。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请求权上,设定一个时间来保护全合法权益,这就是诉讼时效的规定,又给这个时效加一个期限,就是具体的规定时间。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有哪些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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