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评伤残鉴定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交通事故的伤者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可以由当事人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一、伤残鉴定在哪里做?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事务所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国家标准,对当事人人的伤残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委托人领取伤残鉴定结论后,根据伤残等级与肇事人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伤残鉴定结论由委托机构(如公安机关、法院或律师事务所)领取。 如果当事人或代理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相关鉴定费用(如会诊费、鉴定费)由异议方支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二、伤残鉴定去哪个部门 伤残鉴定分为人身意外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如果属于人身意外伤残的,可以到司法鉴定所。如果是工伤伤残的,需要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能力。当事人应当选择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受伤的当事人在接受治疗后,应当及时进行伤残鉴定。鉴定一般要在伤者治疗终结后进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规定: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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