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离职了还非要等到15号发工资算拖欠工资吗 |
释义 | 一、我离职了还非要等到15号发工资算拖欠工资吗 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有约定的需要按照约定日期发放,解除劳动合同时需一次付清。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工资必须在公司和与劳动者约定的日子进行支付。 如遇假期,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二、辞职工资下个月15号发合理吗 劳动者辞职的,公司辞职后下个月15日支付工资是合理的,但拖欠一个月以上的,将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申请赔偿。如今私营企业通常是这样计算工资的。工资将在本月和下个月支付。一般来说,公司不会欠员工任何钱。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职怎么办 法定代表人通常代表了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因为法定代表人与董事长、总经理都不一样,后者都需要承担责任义务,前者则很少。 所以,劳动者担任法定代表人是无法提出辞职的,不同于总经理等管理人员的辞职,劳动者只能要求股东或董事会加以变更。 如果不变更,劳动者可以消极行使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对公司是不利的,劳动者甚至可以以此为理由让公司停止运转。 所以,劳动者即便是不想担任了,也需要看股东的意思,但劳动者可以不履行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去做劳动者想做的事情,不理公司这边即可。 综上,建议发函给公司,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然后保留证据。 如果是劳动者个人身份有助于他们获得利益,那劳动者是需要采取些对抗措施了,如不签字进行年检、不签字进行税务申报、不签字银行提款等,如发现冒用劳动者的签名,劳动者可以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举报他人侵占公司财产等罪名。 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一)民事责任---赔偿责任 1、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1)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2)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承担责任 (3)法定代表人同第三人相串通,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应当与第三人一起向公司承担连带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二)行政责任---行政处罚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行为属于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资格受损,对外承担责任的能力削减,而这些行为如果是由于法定代表人的决策造成的,行政机关会直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有哪些 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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