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务合同中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内容 |
释义 | 当事人在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包括: 1、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 2、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没有履行时,另一方也可以拒绝履行; 3、不安抗辩权,先一方提供证明表示后一方有可能无法履行,所以拒绝先履行。 一、我国法律规定有哪些抗辩权 我国法律规定的抗辩权主要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类型主要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其他法律规定等。 二、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如下: 1、两种抗辩权意义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其意义在于保护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双方的履行利益;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 2、规则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而先履行抗辩权则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 3、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对不分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后履行人有权行使。 4、产生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因要求同时履行而产生,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因一方要求负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而产生。 三、实体法上的抗辩权有哪些分类? 实体法上的抗辩权的分类: 一、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 二、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 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四、顺序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五、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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