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撤诉后 诉讼费 是给退还一半。撤诉是指当事人放弃本次起诉的一种行为,在起诉之时当事人需要先缴纳诉讼费,撤诉之时就返还一半的诉讼费。撤诉并不代表当事人放弃自己的 诉讼 权利,撤诉之后当事人仍旧有权再次起诉。按照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客观: 《诉讼费缴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