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要手段,而提起行政诉讼时,法院会对很多的事项作出裁定,法院作出裁定后就会出具裁定书,而行政裁定书是没有期限的,但申请执行行政裁定书有期限,如果裁定书有错误的,可以申请撤销。 1、《行政诉讼法》101条规定,行政诉讼裁定的期限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裁定书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如果超过2年未申请执行的,不能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对法院作出的裁定书逾期不提起上诉的,法院一审行政裁定书就会生效。如果对裁定书不服提起上诉的,目的期限是裁定书送达日起10内上诉,法院认为原裁定有错误的或者程序违反规定的,就会改判或者发回原一审法院重新审理。 通过上文的分析,行政裁定书是没有期限规定的,行政裁定书一旦生效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不执行裁定书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而强制执行有期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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