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已经毕业的法本、非法本的全日制、非全日制学生;在读的法本、非法本的全日制(应届)、非全日制(等毕业)学生;2)新政策公布后(预计4月公布)入学的法本全日制学生;3)新政策公布后入学的非法本学生且拿到法学硕士学位证书的学生;4)新政策公布后入学的非法本学生且在毕业后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的学生;5)放宽地区的法学大专学生。 法律依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