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如果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通容过招投标签订的,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补充协议,否则是无效的。 哪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下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1、合同主体不适格,应当认定无效;2、违法招标、投标或者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以及存在其他中标无效情形的,应当认定无效;3、违法分包、转包,应当认定无效。 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如何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分别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1、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3、合同招标投标程序违反法律规定;4、法律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五)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六)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七)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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