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枣庄市食用菌母种、原种生产经营许可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枣庄市食用菌母种、原种生产经营许可需要哪些材料 1、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菌种检验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4、仪器设备和设施清单,主要仪器设备的照片 5、菌种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及照片 6、品种特性介绍 7、菌种生产经营质量保证制度 8、申请母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品种权人(品种选育人)授权的书面证明 二、枣庄市食用菌母种、原种生产经营许可的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九十三条草种、烟草种、中药材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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