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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地方性法规由谁制定呢
释义
    法律分析: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如下:
    1、由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然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但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能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2、由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制定,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但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能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我国的法律位阶分为宪法、基本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属于法律规范,是指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条
    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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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