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结婚证丢失当事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的档案证明、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一、结婚证补领要什么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可以持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供的材料有: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张。 二、结婚证重新办理需要哪些证件 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三、补办结婚证的材料是什么 补办结婚证携带以下材料去民政部门办理: 1、户口簿; 2、身份证; 3、已经撕坏的结婚证; 4、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5、双方三张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补办结婚证需要下列手续: 1、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力结婚证的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4、埴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5、婚姻登记机关发放新的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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