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中标方宣告破产时,招标方需要尽快采取适当的追偿措施。一种可能的措施是要求履行债务的保证人或者担保机构履行保证或者担保责任。另一种可能的措施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定债权和债务关系,并对中标方财产进行清算与执行。此外,招标方还可以与其他债权人一起组成债权人委员会,参与债务重组或破产清算等事务,争取在破产程序中取得较好的利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应当保留中标投标人保证金,用于追索中标投标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和其他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保全当事人的财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或者重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