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房屋拆迁,如果签了拆迁补偿协议后不补偿,那么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是什么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安置费等事项订立的安置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的一种类型,必须采用书面的方式订立。 二、拆迁安置房没钱补差价要怎么办 拆迁安置房没有钱补差价可以先和征收部门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法律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各项信息都应该在补偿协议中约定。 三、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应当立即废除 拆迁补偿标准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补偿标准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并不能立即废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