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亲欠的债务女儿是不需要偿还的,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父母与成年子女均是独立的个体,债务并不会因为血缘关系而转移。父母因个人生产经营或者不良习惯导致欠债,子女一般无需承担还款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由子女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子女如果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果子女自愿为父母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可以转让,需要以下生效条件: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2、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等。 综上所述,父母的债务不会牵连到子女,父母的债务应当由其自行偿还,子女不需要代替偿还,除非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遗产的,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