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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分立后的债务
释义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知,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两个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b公司与c公司,那么债务就由b公司与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就是说,原公司仍存在,只是规模减小增加一家新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a公司与b公司,那么a公司的原有债务由分立后的a公司与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以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这种情况下债务的承担与法律规定略有不同。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立
    (一)派生分立
    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另设的新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1、分立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公司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出几个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
    (3)刊有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新一届股东会议决定(主要写明:总股本及其股本构成、公司领导班子有否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其他需变更的事项)。
    (6)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7)由新一届股东会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8)《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公司法人代表人履历表》、《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2、派生新设立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开业登记材料。
    (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公司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出几个分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
    (3)刊有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分立后存续公司原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二)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是指公司将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原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
    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开业登记材料。
    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原公司股东会(或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为哪个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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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0:2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