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什么做出决议 |
释义 | 《证券法》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才能改变用途;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筹集的资金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才能改变用途。 法律分析 1、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证券法》规定,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 2、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 《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五条 拓展延伸 决议程序和要求:改变资金用途的法律规定 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过一定的决议程序和满足特定的法律要求。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首先,必须成立一个决议机构或委员会,由相关利益相关方组成,以确保决议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其次,决议机构将进行详细的讨论和调查,评估资金用途改变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在决议过程中,必须考虑到资金用途改变对相关方的影响,确保不损害他们的权益。最后,决议机构将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或表决,以决定是否批准资金用途的改变。这些程序和要求的目的是保护资金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确保资金用途的改变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共利益。 结语 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过一定的决议程序和满足特定的法律要求。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首先,必须成立一个决议机构或委员会,由相关利益相关方组成,以确保决议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其次,决议机构将进行详细的讨论和调查,评估资金用途改变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在决议过程中,必须考虑到资金用途改变对相关方的影响,确保不损害他们的权益。最后,决议机构将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或表决,以决定是否批准资金用途的改变。这些程序和要求的目的是保护资金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确保资金用途的改变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三章 评估机构 第二十一条 评估机构根据业务需要建立职业风险基金,或者自愿办理职业责任保险,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三章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企业有权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联营,向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投资,持有其他企业的股份。 企业有权依照国务院规定发行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 第二十三条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及时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 (二)未依法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擅自干预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经营活动; (三)要求基金管理人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利益,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四)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前款行为或者股东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责令其转让所持有或者控制的基金管理人的股权。 在前款规定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按照要求改正违法行为、转让所持有或者控制的基金管理人的股权前,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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