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能否查封村集体土地? |
释义 | 人民法院可对集体土地进行查封,但需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对涉及农村房屋的集体土地问题,法院需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后再行处理。 法律分析 法院对集体土地能查封。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能裁定予以解决,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对解决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解决。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二十四、法律依据:《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二十四、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二十四、 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 拓展延伸 法院对村集体土地是否具有查封权限?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法院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对村集体土地进行查封的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法院可以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行为进行查封,其中包括村集体土地。查封是一种临时措施,旨在保护法律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法院在进行查封时,需要依法审查相关证据和事实,确保查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法院也应当在查封期限内依法解除查封,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具有对村集体土地进行查封的权限,但需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法院对集体土地具有查封权限。在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法院应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解决。然而,法院也有责任告知权利受让人前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对于涉及农村房屋的集体土地问题,法院应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根据《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院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对村集体土地进行查封,但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和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第四章 治 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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